近日,福建省人民政府印發《福建省推進綠色經濟發展行動計劃(2022—2025年)》的通知,通知指出:
1. 實施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 。著力優化能源結構布局,適度超前開展能源領域基礎設施投資,加快形成煤、油、氣、核和可再生能源多輪驅動、協調發展的能源供應體系。加快海上風電開發,重點推進福州、寧德、平潭、漳州、莆田等地區項目建設,穩妥推進閩南海上風電基地示范開發,“十四五”期間增加裝機400萬千瓦。穩步推進整縣(市、區)屋頂分布式光伏 試點。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,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,推進“華龍一號”機組示范應用。促進抽水蓄能發展,推進省內相關抽水蓄能項目加快前期、加快開工。有序推進新型儲能設施發展,到2025年新型儲能裝機容量達到60萬千瓦以上。
2. 推動新能源產業集群發展 。深入推進國家新能源產業創新示范區建設,加快推進高效太陽電池與裝備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建設,推動產業集群鏈式布局、協同發展,著力構建新能源裝備制造全產業鏈體系。加快福州江陰海上風電裝備產業園建設,做大做強海上風電裝備制造、施工、運維等產業鏈。完善動力電池和儲能產業基地布局,推進異質結等新一代高效低成本 光伏電池 技術研發及產業化,做優做強鋰電新能源新材料千億產業集群。加快制氫產業基礎設施建設,推進儲氫、運氫、加氫、氫燃料電池電堆等裝備體系建設。積極發展新能源工程機械。